一、十一加班费怎么算
在计算“十一”加班费时,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:
1. 法定节假日加班:“十一”期间,10月1日、2日、3日通常为法定节假日。按照法律规定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,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%的工资报酬。计算公式为: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=月工资基数÷21.75天×300%。
2. 休息日加班:“十一”假期中除法定节假日外的其他日期,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,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%的工资报酬。计算公式为:休息日加班工资=月工资基数÷21.75天×200%。
这里的月工资基数,若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,按照约定执行;若未明确约定的,可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(职位)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%确定,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费,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二、实习期不给加班费合理吗
实习期不给加班费是否合理,需要分情况来看。
如果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,双方可以根据具体的劳务协议来确定报酬及相关待遇。若劳务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有加班费,那么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,因为劳务关系的报酬通常是双方协商确定,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,协议有效。
但如果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,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,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%的工资报酬;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%的工资报酬;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%的工资报酬。这种情况下,单位不给加班费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。
总之,判断实习期不给加班费是否合理,关键在于明确实习生与单位之间的关系,并依据相应规定来确定。
三、没有加班费的加班违法吗
没有加班费的加班是否违法,需分情况来看:
一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,一般应当支付加班费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在这种情况下,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,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%的工资报酬;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%的工资报酬;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%的工资报酬。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,属于违法行为。
二是若劳动者自愿加班,且单位没有安排加班,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,不属于违法行为。
总之,判断没有加班费的加班是否违法,关键在于加班是单位安排还是劳动者自愿,单位安排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是违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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